
1人酒后死亡,3名同饮者成被告
朱某某与康某某、郝某某、刘某某共同饮酒,朱某某饮酒过量身亡,其亲属朱乙(化名)、朱丙(化名)、许丁(化名)向法院提起生命权纠纷诉讼,要求同桌饮酒的康某某、郝某某、刘某某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。近日,东昌府区法院郑家法庭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了此案。 案情回顾2022年3月24日,被告刘某某邀请朱某某及被告康某某、郝某某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一餐馆吃饭,席间四人共同饮酒,当晚20时左右饮酒结束,21时30分左右朱某某回到家中,10时左右出现呕吐、意识不清,其家人随后拨打120电话,10时20分左右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...